根据学校教学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2名教职工,现将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身心健康,愿意为学校专业建设、课程建设、人才培养等贡献力量。
2.具有较高的专业素养和技能水平,能够胜任教学、管理工作。
3.第一学历必须是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4.聘用退休人员的,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
5.在职人员应聘需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已经离职的需提供原单位离职证明。
6.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二、岗位信息

三、应聘材料及提交规范
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人员统一填写《山东海事职业学院应聘登记表及诚信承诺书》(附件1)、《山东海事职业学院应聘基本信息统计表》(附件2),并附本人简历及相关证件材料,通过电子邮件将报名材料压缩包以附件形式发送至邮箱sdhsrsc@163.com。电子邮件名称的主题词格式为:应聘岗位+姓名+专业(如:语文教师+张三+汉语言文学),单份材料的命名格式均为:应聘岗位+姓名+专业(如:语文教师+张三+汉语言文学应聘登记表及诚信承诺书)。应聘材料包括:
1.《山东海事职业学院应聘登记表及诚信承诺书》(附件1);
2.《山东海事职业学院应聘人员基本信息统计表》(附件2);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报考岗位特别要求具备的证书、教师资格证、职称或相关材料(如有)扫描件;
4.在职人员应聘需提供在职证明或者劳动合同扫描件,对出具在职证明或劳动合同扫描件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同意,可在通过面试后提供;已经离职的人员需提供原单位离职证明。
四、截止日期
投递简历:截止至2019年11月8日24:00。
学院组织人事部门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对资格审查初审通过的人员,学院将在2019年11月11日前与本人联系,在11月中旬统一安排面试、试讲。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董老师、李老师
电话:0536-3083569
山东海事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
2019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