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学习“全国优秀教师”黄大年同志先进事迹的通知
各单位、部门:
近日,教育部作出了关于追授黄大年同志为“全国优秀教师”的决定,黄大年同志是新时期留学人员和高校教育工作者的杰出代表。是教育工作者学习的榜样,现将《教育部关于追授黄大年同志“全国优秀教师”荣誉称号的决定》(教师[2017]3号)以及黄大年同志的模范事迹发给你们,请各单位、部门组织全体教职工学习。
黄大年同志是新时代归国留学人员和高校教育工作者的杰出代表,他以祖国的需要为最高追求,是爱国主义的坚守者和传播者;瞄准国际前沿创新创造,是科技报国的践行者和示范者;用战略视野和高尚人格培养凝聚高端人才,是高瞻远瞩的教书者和育人者;无私忘我工作到生命最后一息,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追梦者和筑梦者。开展学习黄大年同志先进事迹活动,就是要发扬好、传承好他坚守爱国主义精神,学习他矢志不渝实践科技报国的理想追求,学习他心系祖国发展的情怀,学习他以战略视野和高尚人格凝聚培养人才的学者、师者风范,学习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优秀品质。学院各单位、部门全体师生员工要深刻学习领会黄大年同志的精神,在全院形成学习先进、弘扬正能量、为实现学院稳健快速高质量发展和推进学院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建设的伟大事业而努力奋斗的良好氛围。
在新时期,黄大年同志的先进事迹具有广泛的示范引领作用。全院各单位、部门在开展学习活动中,要善于总结,发现和挖掘典型事迹和经验,用身边人、身边事感染和吸引更多师生投入到学习、践行活动中来。要发挥好校园媒体的协同作用和集中优势, 大力宣传、报道学习活动开展情况,引导、推动学习活动持续深入开展。
全院各单位、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落实好开展学习黄大年同志的活动方案,积极投身于学院教育教学改革发展的实践中来。
党政办公室 文化宣传处
2017年4月24日
附件1:教育部关于追授黄大年同志“全国优秀教师”荣誉称号的决定.pdf
附件2“全国优秀教师”黄大年同志先进事迹.pdf